

香港药后驾驶激增逾5倍 港府修例“零容忍”
福建禁毒网
人民网2010年11月23日讯:香港药后驾驶问题严重,市民生命极受威胁。警方数字显示,今年首10个月,香港共有67宗药后驾驶遭拘捕个案,较去年全年的11宗激增逾5倍。为打击药后驾驶,运输及房屋局将采取“零容忍”原则,当发现驾驶者血液内含有6种其中一种常被滥用的毒品,即属违法;但若能提供医疗证明则可免刑责。当局建议赋予警方权力,要求司机接受行为检测,对方拒绝则属违法;港府并研究快速口腔测试打击药后驾驶。当局预计明年第2季将草拟条例交予立法会审议。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现时法例已规定任何人受药物影响下驾驶,以致未能妥当控制汽车即属违法。但法例并无授权警方对怀疑曾服药的司机进行测试,或强制司机提供血液及体液样本作分析。
当局建议立法新增一项药后驾驶的罪行,并在今年7月展开为期2个月的公众咨询。运输及房屋局昨日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显示,咨询期内共收到70份意见书,普遍支持当局立法规管6种违禁药物的药驾行为,并赞同赋予警方权力,以堵塞现有漏洞。
当局建议采取“零容忍”态度打击药后驾驶,当驾驶者被证实曾服食俗称“K仔”的氯胺酮、海洛英、大麻、摇头丸、冰毒及可卡因6种药物,不论是否明显影响操控车辆的能力,即属违法。至于一些并非列入“零容忍”但同时有广泛医疗用途的药物,如医治失眠的咪达唑仑(俗称蓝精灵)及咳药水等一般病症药物,驾驶者将有免责辩护,如他们可证明是根据医生或药剂师指示下服食,可免刑责。
政府发言人解释,其实绝大部分医疗用药物均不会影响驾驶能力,料此举可释除职业司机的疑虑。不过,当局并不会在条例内列明每一种药物名称,但会透过公众教育提示药名。
当局又建议授权警务人员要求怀疑曾服药而不当驾驶的司机,即场接受辨识测试,如前线警务人员截查发现驾驶者的对答或行为出现异常,会将驾驶者带返警署接受直线步行、照瞳孔及手指触鼻等5项行为反应测试。如驾驶者未能通过测试,将被要求交出驾驶执照24小时,已防发生即时危险,并强制要求驾驶者提供血液或体液作进一步化验,预计2至6星期后有结果。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将于本周五开会讨论有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