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2月初开始,江门市禁毒委认真组织该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涉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储存、进出口等单位进行检查。总的来看,全市各涉及单位均能依法监督、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的渠道,效果良好。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认真履贵
江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海关、公安、工商、外经贸、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等禁毒职能部门,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视为抓好禁毒工作必不可少的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通过不断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力度,使各地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防止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用于制毒的非法渠道。
二、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素质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强化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依法经营的意识,市公安、工商、安监和食品药品监督等职能部门,加强对相关企业责任人和管理人员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增强了企业单位监管人员对加强易制毒化学品法制、法规的认识,提高了识别易制毒化学品的能力和监管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监管措施,有效杜绝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全面检查,依法监管,严格管理
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市公安、工商、安监、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扎实推进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责任制,一是摸清了底数,加强了监管力度。二是认真抓好申办证、照的工作。在做好摸清底数的同时,有关职能部门以“保护合法、禁止非法、查处违法、打击犯罪、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原则,深入到各市、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部门以及重点企业,指导做好有关企业台帐建设,档案建设、销售备案和年度备案等方面的工作。在此基础上,各职能部门严把质量关和审批关,认真抓好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照的审批工作。三是认真核查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行为。该市禁毒委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除了经常开展联合的和专项的检查外,还认真抓好各企业月度和年度的备案报告制度。把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
四、抓住重点,经常检查,打击非法,堵塞漏洞。
2007年,该市各职能部门重点抓好了对麻黄素、醋酸酐、苯基丙酮、胡椒醛、胡椒苯甲基酮等主要品种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企业的检查。对个别违规并且屡教不改的企业依照条例规定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