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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27元戒毒药情侣同判贩毒罪

2007-02-06    来源:佛山日报

 

    案犯从医院购得药物后转手,法院认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记者王晓丹 通讯员林劲标报道:谎称医治需要,唐某从医院购买了戒毒药。谁知他却和女友两次将药物倒卖他人获款27元。昨日,禅城法院审理此案,两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唐某及其女友分别获一年和10个月徒刑。

  2006年5月,被告人唐某从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门诊购回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用于戒毒,期间又购买了地西泮注射液、盐酸异丙嗪注射液及针筒等物。同月30日16时许,唐某接到潘某(另案处理)要求购买上述“含片”的电话后,到禅城区东方广场停车场处,向其贩卖了一套毒品“丁丙诺啡含片套餐”并得款13元。次日11时30分许,唐某又接到潘某要求购买“含片”的电话后,由其同居女友莫某到福禄路银花商场附近,以14元价格向潘某贩卖了一套毒品“丁丙诺啡含片套餐”。莫某与潘某交易完毕后即被公安人员抓获。随后,公安人员在莫某住处将唐某抓获,并从其身上缴获盐酸丁丙诺啡舌下片43粒共重4.3克以及盐酸异丙嗪注射液等物品一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莫某、唐某贩卖含丁丙诺啡成分的毒品,共重4.3克,该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一年,并各处罚金1000元。